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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標題 :重要!!彰化縣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-健康聲明書10.20修正
- 發布時間:[2022-10-20]
- 發布人 :黃秀枝 聯絡電話:04-7236117#250
本聲明書請連同「滿14日第2劑疫苗施打證明」或「3至7日快篩陰性證明」於報到檢錄時繳交
團體組學生符合以下狀況,無法於競賽當日參加比賽者,得不受組隊 人數下限之規範
1.當日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 確診未解除隔離者、競賽當日經COVID-19 快篩陽性未經醫師確認者,或具感染風險者(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)。
2.有發燒症狀,且於15分鐘內再以耳溫方式進行2次複檢仍有發燒情形者。由帶隊老師或家長提出「111學年度彰化縣學生舞蹈比賽放棄參賽切結書」,經監場主任報請大會同意。
3.舞蹈比賽團體組特殊規定:舞蹈比賽團體組人數不足時(如甲組不足 31 人、乙組不足12人),仍得以原參賽組別進行比賽。